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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延期答辩通知 2014 [硕-10]

作者:时间:2017-12-11点击数:

各位工程硕士生: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管理处最新通知,若超过正常学制且无法在2014年9月底之前完成答辩的工程硕士生,必须在9月底之前提交申请延期答辩

申请流程是"学生申请→院系审批→研究生院审批"。

2007-2009级工程硕士采取提交纸质延期报告申请(培训中心网站有下载)。不能网上申请。

2010-2012级工程硕士不接收纸质报告,采取网上申请,到同济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xt.tongji.edu.cn/)申请延期答辩。

网上操作方式为:

1、学生申请:在信息系统中找到"答辩学位"-"提前/延期答辩",点"延期答辩申请",填写好申请答辩的时间和申请理由并保存;

2、院系审批:在信息系统中找到"论文答辩管理"-"提前延期答辩申请审核",查找到学生并点选该生,点"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3、研究生院审批:若学生未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且已缴清全部学费,则审核通过,最长批准延期到2015年9月30日。

注意事项:

1、此次申请延期答辩到9月30日结束,必须在此之前完成。

2、每次申请的延期时长最长为一年,此次申请延期最长可以申请到2015年9月30日。

3、欠费的学生需交齐学费后再申请延期,否则延期申请不会通过。申请过后一周内关注一下审核结果,以及批准的答辩时间。若审核未通过,且学生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请同学们务必重视!

4、在系统中申请延期且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若学生需要延长一卡通使用期限,可以直接带着一卡通到我校一卡通中心办理。

5、未办理申请延期,超期之后将无法继续申请延期以及申请答辩,若开展清退时将被清退掉,请务必对此事予以重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济大学城市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