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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市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2-11点击数:

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各注册城市规划师:

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使我市注册城市规划师在城市规划动态和知识结构等方面得到不断更新和提高,经研究,决定举办上海市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6年3月31日以前到期的人员;

2.

在2013年3月31日前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未进行过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必修课

城乡规划与相关知识(社会规划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等)

2、选修课

转型上海规划战略(城市更新与持续繁荣、城市设计与公共空间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首日现场报到:6月18日上午8:30~9:00(领取教材)

培训时间:2015年6月18日、19日、24日~26日;9:00~12:00,13:00~16:00。

培训地点:徐汇区南丹东路25号(近斜土路),上海市城市规划进修学院。

四、培训方式、学时及费用

1、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撰写学习报告为辅。

2、必修课40学时、选修课80学时。

3、培训费:1300元/人(含教材)。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登录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网站(www.shgtgx.com)点击"培训认证--网上报名--查询培训记录下载报名表",或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shgtgx.com/PXRZ/SignUpOnlineMain.aspx)。

2、网络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10日

3、缴费方式:

一、银行转账(推荐) 二、现金或支票付费(仅限培训首日9点之前)

收款单位名称:上海市城市规划进修学院学杂费存取专户

收款账号:98300155260001634

收款银行:浦发银行徐汇支行

请在培训时带好汇款凭证,以此凭证于培训首日领取教材。

4、培训时须带好《学员报名表》(网上报名时下载),培训结束后请学员于一周内将个人小结发送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姓名+网上报名序号)。

5.为使培训班顺利进行,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期间上海市城市规划进修学院将严格记录考勤情况、课堂纪律和学习情况,请学员积极配合督导人员的检查,对不遵守培训规定的学员不予记录学时。

6、午餐自理。因停车场地有限,请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前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1-64696400(直线、传真)

学院邮箱:zcghsjxjy@163.com

上海市城市规划进修学院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